山东皑特建材有限公司

山东皑特建材有限公司、山东军沃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3)鲁0391执保852号 申请人:山东皑特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淄博市桓台县索镇镇经济开发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0725422905H。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被申请人:山东军沃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民祥路28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082967724T。 法定代表人:***,经理。 申请人山东皑特建材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山东军沃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71513.83元予以冻结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申请人山东皑特建材有限公司已提供财产担保保险。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山东军沃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军沃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71513.83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