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荣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佳安恒建材销售有限公司、陕西载成商贸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富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陕0528执保114号
立案庭:
申请人西安佳安恒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陕西载成商贸有限公司、河北荣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鑫钶汇智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儿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力天工贸有限公司、西安兴亦安商贸有限公司、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保全一案,2022年4月6日立案并移交执行局实施保全。
依据(2022)陕0528民初1438号民事裁定书,我局对陕西载成商贸有限公司、河北荣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鑫钶汇智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儿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力天工贸有限公司、西安兴亦安商贸有限公司、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相关财产限额1000000进行保全。经“总对总”查控系统查询,陕西载成商贸有限公司、内蒙古鑫钶汇智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儿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力天工贸有限公司、西安兴亦安商贸有限公司、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无可供保全的银行存款,现已冻结河北荣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34080.46元,冻结限期自2022年4月7号起计12个月(详见财产控制反馈信息表),本案保全措施已实施完毕。
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现将该结果通知你庭,请你庭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通知或送达案件当事人。
本院(2022)陕0528执保114号案件结案。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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