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昶明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衡水昶明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中厦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冀1102执保699号
申请执行人衡水昶明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衡水市。组织机构代码证:788683336。
被执行人江苏中厦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盐城市。组织机构代码证:140241500。
被执行人江苏中厦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住所地:石家庄高新区。组织机构代码证:777717318。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衡水昶明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江苏中厦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中厦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依据(2018)冀1102民初2373号民事裁定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已经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8)冀1102执保699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王维明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书记员  张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