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云2801执恢10号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西双版纳宏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景洪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云2801执4093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1月5日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本院于当日依法立案恢复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已履行执行标的本金90350元、执行费1500元。剩余未履行部分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现该案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景洪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
承办人:马元鑫
联系电话:069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