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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某某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皖0802执131号 被执行人:******有限公司,住安徽省安庆市湖心中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007548954965。 被执行人******有限公司一案,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皖0802民初5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21年1月6日依法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50元及利息或查封、扣押其等额财产。 本裁定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程方长 二〇二一年一月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