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钱瑶居间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湘01执466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开福区湘江北路三段1200号北辰三角洲奥城1栋602房。
法定代表人易晖,董事长。
被执行人**,女,汉族,1974年7月3日出生,住所地长沙市芙蓉区。
申请执行人湖南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居间合同纠纷一案,长沙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8)长仲裁字第434号裁决书已生效,申请执行人湖南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现为便于案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将本院执行的(2018)长仲裁字第434号裁决即申请执行人湖南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居间合同纠纷一案指定到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戴晖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三月四日
书记员***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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