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中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康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沈阳中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康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租赁合同纠纷、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康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辽0123执998号 ***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康平县某某建设局(被执行人): 与康平县某某建设局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915516.9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895861.96元,(未执行到位的19655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2023年7月24日将该款转付给***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至此,***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辽0123民初1092号(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