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喀则萨拉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西藏日喀则萨拉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与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藏0201执66号
申请执行人:西藏日喀则萨拉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日喀则市桑珠孜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执行人:***,男,1963年7月25日出生,住所地日喀则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西藏日喀则萨拉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藏0201民初40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6年6月1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西藏日喀则萨拉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向我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藏0201民初40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增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洛桑旦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