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辽0204民初3153号
原告:***,男,1973年5月4日出生,满族,住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
被告:***,男,1956年5月28日出生,汉族,住大连市沙河口区。
被告:大连亿顺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普兰店区。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大连亿顺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2年6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照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六月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