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水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报告
(2021)黔0221执保499号
申请人:贵州启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人于2021年12月7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本院于2021年12月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对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不动产、其他动产以1972818.43元为限进行冻查封、扣押、冻结。经本院调查被申请人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卡有足额资金。本院对以上账户依法冻结。
至此,本案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当否,请批示!
承办人***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