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德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德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辽宁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庄河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决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17)辽0214执2813号

本院在执行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辽宁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辽宁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辽宁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