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居然王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铜官山区360度家居店、池州市居然某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皖0705执2897号 申请执行人:铜官山区360度家居店,住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官塘二路A-56号网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0700MA2PWT9W6B。 经营者:**。 被执行人:池州市居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安徽省池州市尚华国际大厦A座6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00705031368M。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铜官山区360度家居店与被执行人池州市居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池州市居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被执行人池州市居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价值71853元的财产或扣划、扣押、提取、扣留其等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执行员  ***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书记员  王 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