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人肥城市城市市政建设置业有限公司、被保全人山东汇功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鲁0983执保66号
申请保全人肥城市城市市政建设置业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山东汇功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审理庭作出(2023)鲁0983民初317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冻结被保全人银行存170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并于2023年1月11移送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23年1月12日冻结被保全人银行账户,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3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1日止。
至此,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2023)鲁0983执保66号予以结案。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