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市支行与某某、某某、寿光市兴源木业有限公司、寿光市兴源机械有限公司、山东某某结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寿光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783执1544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市支行、***、***、寿光市兴源木业有限公司、寿光市兴源机械有限公司、山东***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市支行与***、***、寿光市兴源木业有限公司、寿光市兴源机械有限公司、山东***结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4178481.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完毕。至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市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潍商初字第156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