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聚和达照明器材有限公司

因在2022年度廊坊市市政公用工程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核查中未提交核查资料,被要求限期30天整改,整改期限自2022年9月26日起计算,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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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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