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科技装备电缆有限公司

晋能清洁能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天科技装备电缆有限公司与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晋0109执异47号
异议人:晋能清洁能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太原市杏花岭区东缉虎营**。
法定代表人:白雷,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中天科技装备电缆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通开发区新开南路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太原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天科技装备电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异议人晋能清洁能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提交书面撤销执行异议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晋0109执异4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
 
二O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