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坤泰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吉林坤泰电力安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吉0102执恢360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吉林坤泰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吉林坤泰电力安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一案,由于被执行人未能按(2020)吉0102民初1783号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吉林坤泰电力安装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250,000.00元及利息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刘 浩
审判员 曹 迪
审判员 薛清昭
二〇二二年七月四日
书记员 齐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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