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艾琳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市艾琳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与**、**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吉0221执恢53号
申请执行人:吉林市艾琳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吉林市艾琳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给付全部执行款。本院认为(2017)吉0221民初121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2017)吉0221民初121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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