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吉0302执590号
申请执行人***,男,现住四平市铁东区。
被执行人吉林省路通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四平市辽河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吉林省路通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四平市辽河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健康权纠纷执行一案,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15)四西民一初字第6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暂无执行能力为由书面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对终结本次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四西民一初字第67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执行员于奎
执行员***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