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武城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1428执60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7年7月26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武城县。
被执行人:***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衡水市永兴路北侧、胜利西路南侧(龙颐顺景住宅区第三幢5号门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10106813227X9。
法定代表人:艾某某职务: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75年3月13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故城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20)鲁1428民初337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已根据申请进入执行程序,因已履行完毕,本案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