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亨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先、四川亨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南江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川1922执380号

申请执行人:**先,男,汉族,生于1954年12月4日,住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

被执行人:四川亨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朝阳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9226861261339。

法定代表人:杨棋,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先与被执行人四川亨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先于2021年3月29日向我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川1922民初602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雷强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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