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1329执2692号之三
申请执行人:**,女,1974年8月10日生,汉族,居民,住山东省临沭县。
被执行人:***,男,1978年3月20日生,汉族,居民,住山东省临沭县。
被执行人:山东佛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沭县临沭街道办事处周庄驻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97861422028。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程玉侠,女,1966年2月10日生,汉族,居民,住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
被执行人:***,男,1964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
被执行人:临沂东奇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沂市兰山区王庄路0001号2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1755410710J。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仲崇林,男,1972年11月4日生,汉族,居民,住山东省临沭县。
被执行人:山东中港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临沭县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06644204386。
法定代表人:赵桂山,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东佛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程玉侠、临沂东奇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仲崇林、山东中港化肥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鲁1329执269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袁卫东
审判员 刘鹏程
审判员 张文超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朱 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