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昌源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高密市三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昌源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0785财保466号
申请人:高密市三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山东昌源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邓玉庆。
申请人高密市三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5885000元或相同价值的财产予以查封。申请人高密市三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由山东金协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高密市三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昌源市政景观建设有限公司、邓玉庆的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5885000元。冻结期限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审判员  高磊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高丽
书记员王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