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克拓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泰克拓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三泰海景大酒店(青岛)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6)鲁0202执2069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泰克拓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东营市东营区东六路56号,组织机构代码:66673889-6。
法定代表人仇智勇,职务董事长。
被执行人三泰海景大酒店(青岛)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5号2201室,组织机构代码:67176262-0。
法定代表人辛罡,职务总经理。
本院依据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10月8日审结的(2015)南民初第10768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接到通知后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扣划被执行人三泰海景大酒店(青岛)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存款。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员  刘 琨
二〇二〇年五月九日
法官助理  张 林
书 记 员  丁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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