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桂1022执136号
**,***、广西百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庆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广西百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庆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及第三人田东宏祥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得款125733元、于2021年3月8日依法提取被执行人***在广西田东佳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田东县平马镇合乐村合就屯南昆铁路复线安置项目》应收工程款278012元,合计403745元(含执行费5868元)。本院作出的(2020)桂1022民初103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现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强制执行)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