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达路桥建养有限公司

青海海达路桥建养有限公司与某某、乐都区源源矿产品经营部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天峻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青2823执22号 申请人:青海海达路桥建养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住所地:青海省海西州天峻县。 法定代表人:***,职务:经理。 委托代理人:***,男,汉族,1983年4月1日出生。 被执行人:***,男,1973年4月1日出生,青海省海东市人。 被执行人:乐都区源源矿产品经营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住所地: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 法定代表人:***,该经营部经营人。 申请执行人青海海达路桥建养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乐都区源源矿产品经营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乐都区源源矿产品经营部未履行(2019)青28民终17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故申请人青海海达路桥建养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1月2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上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互联网、工商等财产信息,将被执行人***名下的全部账户予以冻结。于2020年3月31日被执行人***、乐都区源源矿产品经营自动履行全部案款,现该案已强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