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涛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702执恢998号

缙云县翔远实业有限公司、涛涛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与被执行人缙云县翔远实业有限公司、涛涛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执行案件,(2017)浙0702民初1320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09月18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将所有欠款支付完毕。根据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其他债权的意见,本案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浙0702执恢998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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