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卓尼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甘3022执404号
卓尼县天信建材有限公司、太原清徐路桥有限公司、乔高召:
申请执行人卓尼县天信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太原清徐路桥有限公司、乔高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卓尼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25日作出(2020)甘3022民初523号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生效后,因太原清徐路桥有限公司、乔高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1年6月7日卓尼县天信建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9月1日,本院依法扣划太原清徐路桥有限公司案款1063149.3元、案件受理费7184元,执行费13103元,共计1083436.3元。2021年11月29日,卓尼县天信建材有限公司领走案款1063149.3元、案件受理费7184元,垫付执行费13103元,共计1083436.3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