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东蒲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湘潭县东蒲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韶山润泽东方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韶山市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0382执586号
湘潭县东***绿化有限公司、韶山润泽东方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湘潭县东***绿化有限公司申请韶山润泽东方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和解执行方式结案。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