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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如商业保理(重庆)有限公司、广东光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粤0112执3741号 业如商业保理(重庆)有限公司、广东光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业如商业保理(重庆)有限公司与广东光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被申请人已向申请人支付了90万元,并向法院缴纳了执行费11400元,本案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因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