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地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聊城市天庆机械配件厂、贵阳恒大童梦天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票据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鲁1502执保1189号之一
申请人:聊城市天庆机械配件厂,住所地:聊城市东昌府区郑家镇后靳村。
法定代表人:靳国庆,总经理。
被申请人:贵阳恒大童梦天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华溪区清溪路230号。
法定代表人:张广新,总经理。
被申请人:贵州地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台江分公司,住所地: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台江县苗家湾。
负责人:聂瑞。
被申请人:贵州地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县城关镇小桥口12栋。
法定代表人:陈燕,总经理。
被申请人:重庆康莱园林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北培区新茂路1号(自贸区)
法定代表人:樊世艺,总经理。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聊城市天庆机械配件厂与被申请人贵阳恒大童梦天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贵州地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台江分公司、贵州地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康莱园林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中,申请人聊城市天庆机械配件厂于2022年7月15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贵阳恒大童梦天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贵州地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台江分公司、贵州地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康莱园林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98000元或查封其他等同价值的财产。本院作出(2022)鲁1502民初675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该裁定已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贵阳恒大童梦天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贵州地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台江分公司、贵州地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康莱园林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98000元或查封其他等同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2510元,由申请人聊城市天庆机械配件厂负但。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判员  肖宝昌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八日
书记员  周 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