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地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地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沙洋飓风置业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沙洋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鄂0822财保6号
申请人:湖北地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襄阳市襄城区环城东路18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0739144790J。
法定代表人:窦地荣,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黄刚,湖北希文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被申请人:沙洋飓风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沙洋荆潜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22090598615D。
法定代表人:范智勇。
申请人湖北地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查封被申请人沙洋飓风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沙洋县××道××小区××,查封期限为三年。担保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责任限额7000万元的保单保函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被申请人沙洋飓风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沙洋县××道××小区××(房号为:2号楼1单元101、102、201、202、301、302、401、402、501、502、601、602、702、801、802、901、902、1001、1002、1101、1201、1202、1301、1302、1401、1402、1501、1502、1602、1702、1802、1902、2001、2002、2102、2201、2202、2401、2402、2501、2502、2601、2602、2701、2702、2802;2号楼2单元103、104、203、204、303、304、403、404、503、504、603、604、703、704、804、1003、1103、1203、1303、1403、1404、1503、1603、1703、1803、1804、1903、2003、2103、2104、2203、2403、2503、2504、2603、2703、2803;5号楼1单元201、202、203、301、302、303、401、402、501、502、503、601、602、701、702、801、802、803、1001、1101、1102、1103、1202、1301、1302、1401、1402、1403、1501、1502、1601、1602、1603、1701、1702、1703、1801、1802、1803、1901、1902、1903、2001、2002、2102、2103、2201、2202、2203、2301、2302、2401、2402、2403、2501、2502、2503、2601、2602、2603、2701、2702、2801、2803、2901、2902;商业2号楼101、102、103、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113、114、201、202、203、204;商业3A号楼101、102、103、104、105、106、107、108、201、202;商业3B号楼108、109、110、111、112、113、201、202),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湖北地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财产保全。
审 判 员 马斌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 李霞
书 记 员 熊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