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至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雅美居装饰建材有限公司与西安至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陕0112执192号
申请执行人陕西雅美居装饰建材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西安至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陕西雅美居装饰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至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陕西雅美居装饰建材有限公司依据已经发生效力的(2019)陕0112民初7783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643162元,执行中,申请执行人陕西雅美居装饰建材有限公司自愿与被执行人西安至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且申请执行人陕西雅美居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同意本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1)陕0112执19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叶 军
审判员 李 龙
审判员 张小瑜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杨 婉
打印人:杨婉校对人:李龙送达时间20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