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亨德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汉市煦川混凝土有限公司、贵州亨德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案 件 保 全 情 况 通 知 书
(2022)黔0113执保31号
广汉市煦川混凝土有限公司、贵州亨德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我院案号为(2022)黔0113财保2号申请人广汉市煦川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贵州亨德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前保全一案,我院已采取保全措施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贵州亨德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金阳支行(银行账户:5200××××2666)存款共计18590.75元,冻结时间一年,从2022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9日止。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十五日至三十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届满期限不足七日申请的,申请保全人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特此通知
审 判 员  王 一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  李茂华
书 记 员  吴道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