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芦苇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因在未经依法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在鄞州区邱隘镇东环南路与宁穿路交叉口西南侧维科水岸春晖项目工地(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D2-8#地块项目)工程内设置消纳场所,共消纳约10立方米建筑垃圾(渣土),被罚款人民币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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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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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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