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南郊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1691执407号
***、***、时东利、山东南郊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2020年06月09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时东利、山东南郊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时东利、山东南郊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并负担了本案的执行费用,本案于2020年06月24日执行完毕,申请人***、***申请执行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鲁1691执407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