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一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云0111执4120号
申请人***,男,彝族,1990年5月10日出生,住址云南省楚雄自治州禄丰县。
被执行人云南一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镇文博路***号。
法定代表人***
上列当事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作出的云劳人仲案字〔2017〕92号仲裁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17年11月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7063元,执行费50元。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本案执行完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作出的云劳人仲案字〔2017〕92号仲裁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