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用)
(2016)云0111执2632号
申请执行人:***,女性,1986年9月11日出生,住昆明市盘龙区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执行人:云南一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镇文博路968号
……
(以上写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本院在执行***与云南一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一案中,……(写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事实和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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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