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辽0281执保60号
申请保全人:大连长泰锅炉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大连市金州区站前街道友好街66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37409050161。
法定代表人:***。
被保全人:大连圣达塑料工业有限公司,住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工业园区长青街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817873148113。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大连长泰锅炉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大连圣达塑料工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现因需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申请人大连圣达塑料工业有限公司名下账户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 ***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