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纬通实业有限公司

宁某某实业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等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法律文书 发文稿纸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2)宁0104执2830号
宁***实业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宁***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宁0104民初246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定被执行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宁***实业有限公司分成款2389869.90元;被执行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以上责任的,由被执行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25310元(由被执行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依法缴纳执行费26552元,以上共计2441731.9元。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申请人向本院提交书面结案申请,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通知如下:
申请执行人宁***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宁0104民初246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