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雷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雷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长治市兴宝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
执结结案通知书
(2020)晋0406执保3号
五里后庭:
你庭移送的关于申请执行人青岛雷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长治市兴宝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保全一案,2020年1月17日,我局依据(2020)晋0406民初55号民事裁定书对被执行人长治市兴宝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2100000元予以冻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0)晋0406民初55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本执保案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附:(2020)晋0406执保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回执复印件各壹份。
二〇二〇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