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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区北石店镇刘家川村村民委员会、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晋0502执2855号
晋城市城区北石店镇刘家川村村民委员会、晋城宏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本金635467.84元、利息6483.36元及返还承租的2.89亩土地。现被执行人已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至此,申请执行人晋城市城区北石店镇刘家川村村民委员会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晋0502民初164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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