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1003执703号
***、***、湖南铭盈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南铭盈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5日立案执行,执行依据是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于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作出的(2018)湘1003民初11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为143064.7元(含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共计4692.4元、执行费1946元)。现因被执行人湖南铭盈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已自动履行完毕交付给申请执行人141118.7元。
本案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