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润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工程加固技术有限公司、枣庄龙润御园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403执1454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工程加固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滕州市腾都帝景花园2幢105营业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81MA3C72UC65。
法定代表人:杨雷,总经理。
被执行人:枣庄龙润御园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枣庄高新区兴城街道办事处宁波路996号203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00MA3CK79F19。
法定代表人:孙法荣,经理。
被执行人:枣庄润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枣庄高新区宁波路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006980561952。
法定代表人:潘延龙,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山东**工程加固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枣庄龙润御园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枣庄润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私下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对(2021)鲁0403民初2275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  李运海
审判员  张 涛
审判员  徐同浩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陈欣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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