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秋可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长春某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吉0194执62号
申请执行人长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长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依据为(2018)吉0194民初1171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标的为工程款340000元及相应迟延履行利息。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分批次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了金钱给付义务,并向本院支付执行费5000元,现该案已经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院通知如下:
对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一九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