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衡水三信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住所地衡,住所地衡水市桃城区榕花街**金辉大厦**v>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衡水华跃橡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衡水市邓庄乡武,住所地衡水市邓庄乡武家庄村西style='LINE-HEIGHT:25pt;TEXT-INDENT:30pt;MARGIN:0.5pt0cm;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5pt;'>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102777716622X。
法定代表人:*书林。
被执行人*书林,男,1970年11月14日出生,汉族,现住衡水市桃城区。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衡水三信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衡水华跃橡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依据(2019)冀1102民初6635号民事裁定书,已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查封,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9)冀1102执保161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