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连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新沂市邵店镇沭河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381执226号
江苏连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新沂市邵店镇沭河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487122.75元。经本院立案受理,到位497430.54元。执行费7207元被执行人已缴纳,至此,江苏连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020)苏0381民初9214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