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浙0502执3788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浙江新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浙江新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中,经执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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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结案通知书》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注意两点:1、执行完毕应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给双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书面认可执行完毕或口头认可执行完毕并计入笔录的,无需制作结案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