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源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青岛金源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青岛智谷创业园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鲁0214执1857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金源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营房村,组织机构代码57208873-0。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被执行人青岛智谷创业园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高新区同顺路18号1号楼101室,组织机构代码39509120-9。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青岛金源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智谷创业园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9)鲁0214民初5584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5月2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本院强制执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同意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9)鲁0214民初5584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尹晓君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