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通知书
(2018)宁0104执7805号
宁夏岫岩隆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受理后,经本院强制执行,该案执行款已发放至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宁夏岫岩隆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法院结案,本案予以结案,故该案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申请执行人宁夏岫岩隆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宁夏浩天科贸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做出的作出的(2018)宁0104民初9520号民事调解书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通此知。